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學士班教學大綱
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
編號:1255204 授課教師:王文方
科目名稱:邏輯哲學
英文譯名﹕Philosophy of Logic
學分數:3學分 修別﹕選
授課目標:
一、使學生對邏輯哲學的基本問題領域、各領域中的基本問題與主張具有一定程度的理解。
二、使學生對於邏輯哲學中所使用的基本概念具有一定程度的理解。
三、使學生了解邏輯哲學與形上學、語言哲學及邏輯間的關聯。
授課大綱:我們將討論邏輯哲學中的幾個基本問題:
命題(proposition)是什麼?
必然性/分析性/先驗性(necessity/analyticity/a
priori)的區別與關聯如何?
分析/綜合(analytic/synthetic)的區別真的有問題嗎?
為什麼「存在」不是一個述詞?
確定描述詞理論(Theory
of definite descriptions)在說些什麼?
邏輯形式(logical
form)與文法形式如何不同?
Logical Implication/Conversational
implicature/Presupposition的區別與關聯為何?
Tarski的真理論在說些什麼?它與其他的真理理論有何不同?
初階邏輯之外還有些什麼?什麼是二階或高階邏輯?什麼是多值邏輯?
量化(quantification)與本體論上的承認(ontological commitment)有何關係?等等。
進行方式:上課以講授為主。受課學生須接受一次期中考測驗,並須繳交期末報告(或期末考)
參考用書﹕
1.
Gamut, L. T. F., 1991. Logic,
Language, and Meaning Techniques of Formal Reasoning vol. Chicago: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.
2.
Grayling,
A. C., 1997. 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Logic. Oxford: Balckwell.
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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