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所介紹

壹、設立宗旨

一、充實本校人文教育。

二、提供哲學基礎學程。

三、培養專業哲學人才。

貳、本系目前設有學士班、碩士班和博士班,其教育目標與課程特色簡述如下:

一、哲學系學士班

(一)教育目標

1. 增進學生哲學基本知識。

2. 培養學生邏輯推理、概念分析、反思批判、另類思維、與閱讀哲學經典之基本能力。

3. 協助學生認識哲學之功能與價值。

4. 提升學生文化素養與關懷。

(二)課程特色

以當前英美分析哲學之重點領域為參考架構,區分初階、中階與高階課程,循序漸進,由淺入深,強調哲學基本問題之理解與哲學論證之掌握。

1. 初階:大一必修課程,計有哲學概論、基礎邏輯、哲學史。

2. 中階:大二必修與必選課程,其中必修課程包括形上學、知識論與倫理學,必選課程計有心靈哲學與語言哲學(二選一)、政治哲學與應用倫理學(二選一)、科學哲學與後設邏輯(二選一),以及經典哲學家(至少四門)。

3. 高階:專業選修課程。

4. 通識:依據學校規定辦理。

必選修與專業選修合計至少55學分,並請學業導師協助學生利用自由選修學分規劃第二專長與興趣。

二、哲學系碩士班

(一)教育目標

1. 培養學生哲學論述之能力。

2. 培養學生哲學專著與期刊論文閱讀之能力。

3. 培養學生獨立研究之能力。

(二)課程特色

1. 以當前英美分析哲學之重點領域為參考架構,區分一般演講課與討論課,強調哲學分析與論證建構之訓練。

2. 碩士班學生未曾修習學士班形上學、知識論或倫理學課程者,必須補修並通過任課教師之評量,並須從下列七大領域中,至少修習分屬五門不同領域之課程,共計修習三十一學分:

(1) 形上學

(2) 知識論

(3) 倫理學與法政哲學

(4) 心靈與語言哲學

(5) 科學史與科學哲學

(6. 數理邏輯與哲學邏輯

(7) 古典與當代重要哲學家

三、哲學系博士班

(一)教育目標

1. 強化學生解決哲學問題與學術創新之能力。

2. 強化學生學術期刊論文寫作之能力。

3. 培養學生成為專業哲學教師與研究人才。

(二)課程特色

1. 以當前英美分析哲學之重點領域為參考架構,區分一般演講課與討論課,強調專業哲學寫作與論證表達之訓練。

2. 博士班學生必須從下列七大領域中,至少修習分屬五門不同領域之課程,共計修習三十六學分:

(1) 形上學

(2) 知識論

(3) 倫理學與法政哲學

(4) 心靈與語言哲學

(5) 科學史與科學哲學

(6. 數理邏輯與哲學邏輯

(7) 古典與當代重要哲學家